劳动合同法冲击波

这绝对是2007年以来引起震荡最大最持久的一部法律,尽管还没有正式实施,但企业未雨绸缪的应对策略,公众的质疑,社会的批判与自我批判,将这部2008年1月1日起才正式实行的法律提前推上了高潮,华为7000人辞职“壮举”、沃尔玛裁员、玫龙纸业员工罢工等等。在其审议通过伊始,就被很多企业主当作了“洪水猛兽”,在早已习惯了随意性用工、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以及绝对强势劳资地位的中国企业眼里,这部法律所涉及到的很多规则无疑是颠覆性的革命。
我们无法去过份指责企业的“规避”与“应对”,二者并不违法,除了道义谴责之外,反思与完善法律应该更为重要。可以说,在这部法律扭转了原本倾斜的劳资关系之外,对中国企业从体制到理念的历练与规范,同样具有不小的意义,较之于不痛不痒的《劳动法》,《劳动法合同法》似乎更能激起企业与劳动者的热情,进而主动寻求转变,这或许就是一个法律最大的意义。但愿2008年的中国,不会再次出现“史上最贵的清洁工”、“上厕所超过5分钟就罚款”等等怪象。[详细] [评论] |